关于拟确定浙江瑞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为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机构的公示

15.12.2014  19:57
      根据《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机构确定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经单位自愿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估,拟确定浙江瑞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2家单位为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
      如对被公示单位有意见或反映的,请与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1-85126211。
            附件: 瑞邦、丽水汽车学会鉴定范围(12.15).xls   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