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等七部门联合部署水土保持规划考评

23.08.2018  10:31

 

【本站8月23日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要求,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水土保持工作主体责任,近日,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通知》提出,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采用评估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一年一评估、五年一考核。2020年、2025年、2030年为考核年份,其他年份为评估年份,2018年为第一个评估年份。年度评估由中央考评办(设在水利部)具体承担,评估结果将报送国务院。五年考核由七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由七部门联合公布。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相关水土保持指标达标情况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从2019年1月开始,我省将结合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组织实施《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评估考核内容主要有组织领导、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等三个方面六项指标。评估考核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由省水利厅会同其他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通报,并向社会发布。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进行约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