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探索第三方运维机制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效
自2014年开始,该区分三年时间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按照“建管并举、以用为本”的思路,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工作。目前,全区已完成247个村的工程建设,另有75个村在今年开始动工建设,并已对投用的94个村进行处理设施项目市场化运作,目前运行情况良好,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处理后污水排放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OD、氨氮分别控制在100mg/L和25mg/L以下。
一、推进市场运作,落实运维工作责任。一是抓运维公司选聘。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管分离”,在设施完工并正常运行2个月后,由管理部门区水务集团将运维工作移交给专业公司运作。通过政府统一采购方式,多方开展比较,聘请上海荧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三方专业运维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合同,以按户结算运维费用的方式推进市场化运作。细化设施运维管理内容,明确运维公司巡查、养护、维修及台账记录等工作职责。二是抓场地设备落实。根据工作进展需要,通过租赁、新建等方式,及时在百官、崧厦两地落实运维工作基地场所,保证办公及设备储放等需要。督促运维公司加大投入,配齐设施设备。目前,已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到位各类巡查、检测、养护车辆24辆,配备CCTV、窥无忧、小型冲洗检测等设备8套,到岗管网维护、机修、电工、水处理技术等专业人员47人。三是抓日常运作维护。落实“半小时服务圈”运维要求,由运维公司根据地理位置在乡镇建立基层站10个所,做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服务全覆盖。在设备投用的各行政村落实村级工作协调员1名,每天对本村设施设备进行检视,及时发现隐患与故障。同时,安装事故紧急警报系统,开通24小时事故处理热线,将事故轻重缓急划分3个等级,及时处理故障报修及事故纠纷。运维工作开展6个月来,已处理紧急故障30起,全部得到及时有效排除。
二、实施精细管理,优化运维工作质量。一是运维公司每月自查。督促运维公司建立“一月一自查”制度,每月对各巡查小组运维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对运维不到位的情况开展整改,并对共性问题汇总,组织技术力量研究解决,在全区面上进行推广应用。强化运维公司内部日常考核,对运维工作中的失职行为实行通报问责,实行扣发奖金、通报批评等处理,编发反面典型案例开展曝光。二是业主单位半月督查。落实管理部门区水务集团督查职责,通过现场督查、台账检查、巡更数据扫描等方式,每半月对运维公司工作督查,重点检查运维公司巡查工作到点到位、记录填写、设施故障修复等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整改。自运营以来,已开展半月考核8次。三是用户单位季度测评。建立“一季一回访”制度,运维公司每季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报表上报,由区水务集团到行政村进行回访,对设施运维的真实性、及时性等情况开展调查。同时,在村干部和农户中进行运维工作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开展分析和总结,及时反馈给运维公司,并对需整改问题进行跟踪和督促。自委托运维工作开展以来,农户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
三、强化配套保障,提升运维工作绩效。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建立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运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落实区农办、财政局、水务集团等组成单位工作职责。在区水务集团成立农村治污管理科,制订科室职责,具体负责日常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确保运维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多方筹集运维资金,建立“区财政补助、乡镇(街道)配套补贴、村(农户)自筹”制度。其中,区财政给予运维工作前期投入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后期运维按受益农户户数,每年给予100元/户补助;运行电费由所属乡镇(街道)、村各承担50%,农户按用水量交纳每度0.7元的排污费;不足部分费用则由区水务集团承担。三是优化考核方式。出台《上虞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工作考核细则(试行)》,设立水质监测达标率、管道巡查养护、泵站设施管理等30项考核指标。推行分层多级考核,运维公司对10个巡查组工作情况“三天一巡查”;水务集团对运维公司工作情况进行“半月一考核”;专业运维公司对运维工作进行“一月一小结”;水务集团针对下属专业运维公司上报的情况进行“一季一回访”。实行运维费用拨放与运维工作绩效相挂钩制度,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全额支付第三方运维公司费用;对考核结果为良好、合格、不合格情况的,分别扣取10%、20%和30%的运维费用,目前考核结果均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