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9月《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2014年第2季度申请家庭受理顺序摇号结果通告》、2015年3月《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2014年第3季度申请家庭受理顺序摇号结果通告》及《关于提供市区2015年度第一批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复函》(杭建村改函[2015]70号),现将列入杭州市区第四十五期经济适用住房基本符合选房资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和公开选房销售事宜通告如下:
一、杭州市区第四十五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房源
1.杭州天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拱墅区桃源金典家园经济适用住房14套,住宅建筑面积850.62平方米。
2.杭州郡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江干区郡枫绿园经济适用住房18套,住宅建筑面积1170.49平方米。
3.杭州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江干区北城枫景园经济适用住房26套,住宅建筑面积1897.59平方米;江干区北城铭苑经济适用住房14套,住宅建筑面积1055.95平方米。
4.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建设的江干区长睦华天苑经济适用住房50套,住宅建筑面积3181.8平方米。
5.杭州市新州房屋开发公司建设的余杭区西塘花苑经济适用住房67套,住宅建筑面积4102.93平方米。
6.杭州中兴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西湖区墩莳家园经济适用住房4套,住宅建筑面积251.57平方米。
7.杭州景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经济开发区景冉佳园经济适用住房8套,住宅建筑面积560.88平方米。
8.杭州景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江干区久睦苑经济适用住房11套,住宅建筑面积741.51平方米。
9.杭州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西湖区景溪南苑经济适用住房55套,住宅建筑面积3344.33平方米;西湖区景溪北苑经济适用住房123套,住宅建筑面积7501.33平方米。
10.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建设的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经济适用住房4套,住宅建筑面积331.88平方米;西湖区都市阳光华苑经济适用住房6套,住宅建筑面积368.00平方米;西湖区都市阳光乐苑经济适用住房7套,住宅建筑面积474.52平方米;西湖区都市阳光和苑经济适用住房10套,住宅建筑面积636.73平方米;西湖区德泽家园经济适用住房170套,住宅建筑面积11449.53平方米;西湖区德萃公寓经济适用住房720套,住宅建筑面积49972.6平方米。
本期房源总计1307套,建筑面积87892.26平方米。本次房源除桃源金典家园、西塘花苑、景溪南苑、景溪北苑、德泽家园、德萃公寓为期房,面积为预测建筑面积外,其它房源均为现房,面积为实测建筑面积。房源具体详情请提前咨询开发建设单位。
为保障申请家庭基本居住条件,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规定,将对本次选房家庭中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且自愿选择参加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房源选房的39户家庭(具体名单见附件)单独组织选房,按照1:1比例供应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
二、销售价格
根据2015年市物价局对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各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享受面积内的销售价格统一为4518元/平方米,超过享受面积部分的商品房价格详见下表(据杭价服[2015]96号)。存量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可增减楼层、朝向差价计算,楼层、朝向差价由各公司按各项目存量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其他房源销售价格详见物价批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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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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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享受面积部分商品房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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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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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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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金典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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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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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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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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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枫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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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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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郡盛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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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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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枫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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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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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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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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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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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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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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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睦华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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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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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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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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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塘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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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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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新州房屋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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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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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莳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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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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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兴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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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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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冉佳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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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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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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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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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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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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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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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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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溪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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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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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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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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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阳光和苑、嘉苑、乐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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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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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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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房时间
2015年9月26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场:9月26日上午,受理号2241-2410号;
第二场:9月26日下午,受理号2411-2580号;
第三场:9月27日上午,受理号2581-2750号;
第四场:9月27日下午,受理号2751-2920号;
第五场:9月28日上午,受理号2921-3090号;
第六场:9月28日下午,受理号3091-3260号;
第七场:9月29日上午,受理号3261-3430号;
第八场:9月29日下午2:00-3:30,受理号3431-3572号;
第九场:9月29日下午3:30-4:00,受理号2241-3572号之间的4人(含)以上家庭。
四、选房地点
杭州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二楼(仁和路2号)。
五、选房规则
1.选房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单》,提前30分钟到现场领取《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和房源清单。由于场地限制,参加选房者每户限2人。
2.在本次通告的选房人员范围内,如果已按“专项用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房。
3.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选房的公证书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本次通告的选房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购买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通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购买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申购资格重新审核。若选房后有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本次选房资格,退回已选房源。
5.以选房者的受理号为序,分场次进行选房。选房者根据自己的受理号和选房场次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公证处验证,由主持人按受理号顺序叫号上台选房(每户限1人上台),选房者应在规定时间(从选房应答起三分钟)内向主持人明确所选房源的序号,主持人连续报二次房源序号及楼盘名称和座落,以示该房源选定,而后选房人不得再做修改。
6.当公证员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受理号轮至该场次受理号末尾。
7.选房者在本次选房截止时间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视作选房人放弃选房。
8.选定房源者,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预定联系单》,购房人凭单当场向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有关手续,选房截止时间前仍未向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购买所选房源及放弃选房。
9.申购家庭放弃本次选房的,其《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作废。根据杭政[2007]9号文件规定,自当期选房开始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0.选房过程及结果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
11.本次选房人员的购房资格接受社会、媒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7709573。
六、开发建设单位联系地址、电话
杭州天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拱墅区桃源街580-582号(沈半路351号如家酒店对面)
联系电话:88303181 87954142
杭州郡盛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城路698号
联系电话:85805296 87029783
杭州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丁路699号(东部软件孵化园内)
联系电话:88116668 88116669
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
联系地址:中河中路275号市政开发大楼1楼
联系电话:87152798 87152799
杭州市新州房屋开发公司
联系地址:复兴南街411号
联系电话:85362073 85362079
杭州景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景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中兴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黄姑山路2号(数源科技园区内18号楼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88113399 88271222
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之江路907号安居房产销售展示中心
联系电话:87555155
附件:1. 杭州市区第四十五期经济适用住房基本符合选房资格人员名单
2. 杭州市区第四十五期经济适用住房基本符合选房资格房源清单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 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