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失踪案举行第二次聆讯 法官判嫌疑人不予保释
当地时间7月5日,美国伊利诺伊州乌尔班纳郡联邦地区法院举行章莹颖失踪案第二次聆讯。根据检方当庭展示的案件新证据,美国地方法官埃里克(Eric Long)宣布,嫌犯布伦特·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判决前不予保释。
据伊利诺伊州香槟市媒体新闻公报网消息,当天听证会上,检方展示更多指向嫌犯犯罪事实的证据。
其一,执法人员在监视中注意到,嫌犯曾参加为受害人守夜的活动,并表示受害人具有“理想的受害者的特质”。
其二,在调查嫌犯语音录音时,执法人员发现,为受害人守夜的活动当晚,嫌犯还打算选择其他人作为绑架对象。
其三,在调查嫌犯语音时,执法人员发现一段录音,内容包含当他把受害人带回位于香槟市的公寓时,受害人是如何进行反抗的。
其四,嫌犯曾告知某位人士他的犯罪行为,并威胁其不许泄密。
据新闻公报网消息,此次拘留听证会上,基于美国检方展示的新证据,法官埃里克裁定,犯罪嫌疑人既存在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威胁,也可能逃逸。因此,按照美国法律程序,法官判罚克里斯滕森在判决前不予保释。
美国福克斯新闻网报道,法官依照法律程序,根据两个方面原则,对嫌犯作出是否保释的决定。第一,嫌疑人是否会对他人造成伤害?第二,嫌疑人是否会逃逸?
新闻公报网称,章莹颖失踪案将于7月14日上午10时举行开庭预审。如若大陪审团在此之前提出起诉书,预审可能会被取消。对此,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莎朗·保罗表示,即使大陪审团提出起诉,克里斯滕森也可以出庭。莎朗还表示,预审聆讯中,克里斯腾森可能被提审,届时将进入抗辩环节。
即便如此,“嫌犯在庭审现场依然可以选择沉默”,美国休斯敦地区华人律师陈文对记者指出,嫌犯的代理律师会指示克里斯滕森不要说话,他会要求一切都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
此前,美国多家媒体报道称,克里斯滕森至今拒不认罪,也不交待章莹颖的去向。陈文认为,保持沉默是美国宪法赋予美国公民的权利。但是,“这项权利时常给嫌犯提供过多的保护,忽略甚至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利益。”。
章莹颖现年26岁,毕业于北京大学。2017年4月,她前往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IUC)交流学习。当地时间6月9日,章莹颖坐上一辆黑色土星轿车后失踪。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于6月30日宣布逮捕嫌犯克里斯滕森,并称章莹颖很可能已经死亡。(记者 曾静宁) 【毛洁】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