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以章程为核心着力健全依法治校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坚持依法治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嘉兴学院以章程为核心,多措并举,着力健全依法治校制度体系。
确立学校章程的“基本法”地位。通过章程的“立法”过程,固化改革发展成果,形成规范和促进学校事业顺利发展的制度保障。组织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升华学校发展的愿景和共识,凝聚推动学校发展的合力。经过长期探索和不断完善,该校初步形成了以校园两级管理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校内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体系。形成了以章程为“基本法”,以专项配套制度为支撑,实施细则为辅的“金字塔式”校内规章制度体系,为依法治校提供制度依据。此外,该校依据章程对近十年来该校各类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为下一步科学制定各项制度提供依据。
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在校院两级管理的基础上,该校依据实际,按照“着眼发展、分类指导、放权激活、稳步推进”的思路,深化校部管理机构改革,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明晰校院两级责权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扩大学院自主权,促进学院、教师、学生多元主体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学校政策一刀切、考核评价求大求全等问题。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有利于加快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架构。《嘉兴学院章程》规定了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通过赋予学术委员会权力来保障教师的学术权力,从而实现教授治学。明晰和落实了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管理中的相对独立地位,扩大了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和学校事务管理中的职能和权限,强化了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中的决策地位,进一步完善了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组织体系。
落实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按照依法治校要求,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阳光治校,从源头上预防权力滥用和治理腐败。该校出台了《中共嘉兴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嘉兴学院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完善了科研经费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教师代表、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制度,畅通师生意见反馈渠道;完善了学生、教职工申诉处理机制。目前,该校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监督机制,确保权力阳光运行,确保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