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司法局“三个突出”完善与检察机关间社区矫正无缝对接机制
近年来,嘉兴市司法局在依法履行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主动加大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各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依法、正确实施。
一、突出基础工作的无缝衔接。 一是建立例会制度。邀请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列席市局每季、县每月一次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共同分析研判辖区内监管安全整体形势和个别动态,并制订落实针对性管教帮扶措施。二是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市、县司法局、检察院均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每月开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核对,从源头上防范社区服刑人员漏管现象发生。三是建立联合入矫宣告等制度。全市各县级司法局定期联合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联合入矫宣告、联合训诫等活动,强调重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依法告知社区服刑人员权利义务,大大提升了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突出重点环节的检察监督。 一是强化执法过程监督,日常工作中,市、县司法局办理提请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案件,一律通知同级检察机关列席,对检察机关提出异议的,做到及时回复,确保执法办案的实体合法、程序依法和文书规范。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市每半年、县每季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及时排查和整治社区矫正执法不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隐患,确保社区矫正执法权的阳光和透明。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清理清查专项行动,严查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市、县司法局、检察院联动配合,通过联席会议,信息核对,督查检查等形式,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突出创新工作的共同推进。 一是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2015年,嘉兴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将建成的“嘉兴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向检察机关开放端口,使检察监督实时覆盖社区矫正执法办案、动态监管、教育帮扶的全过程。二是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检察室建设,以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为契机,同步推进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检察室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海宁、桐乡、秀洲、南湖等地已建成并有效运行(建成率57%)。三是推行审查起诉阶段启动审前调查制度,2014年,嘉兴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人民检察院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犯罪嫌疑人,要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审前调查”,有效地提高了目前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审前调查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