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5.12.2014  21:11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部修订起草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的总体要求,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严密了事故现场处置要求,细化了复核受理方式,修订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和定责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 “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邮政编码:10074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



  公安部      


  2014年12月15日

    


   点击查看附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