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六举措”积极推进教师交流均衡城乡师资配置

11.08.2016  19:08

近年来,泰顺县在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揽子扎实有效的措施,着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定期流动。鼓励和选拔县城和中心镇优秀教师向师资薄弱的农村学校进行交流;区域内相对优秀的学校与相对薄弱的学校教师和校长要定期进行交流。对参与交流的教师、校长,在待遇保障、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有13人、普通教师38人、校长10人,分别占符合交流条件的19.1%、10.7%、55.6%,均超过省市关于教师交流的有关指标要求。

 

二、结对帮扶。大力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程。出台了《关于开展学校结对帮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校际结对帮扶、城乡学校协作共同体等新途径,建立城乡之间、强校与弱校之间的帮扶机制,缩小城乡校际间的差距,共同提高办学综合水平。

 

三、定向培养。对农村学校教师在职务评审、评优评先、骨干评选、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在开展中小学“三个层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中,设立定向名额,专项用于农村学校教师评选,并明确在农村学校服务期限,定向培养农村学校骨干教师,以增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造血”功能。截至目前,共评选市县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5人,市县“三坛”定向21人,市县学科骨干教师8人。

 

四、上挂下派。选派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到城镇学校或到绍兴等县外名校挂职锻炼。并通过定期支教、送教下乡、设立名师工作室等多种形式,帮助农村及边远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五、充实力量。优先满足农村偏远学校师资需求,积极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近三年共考录191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农村教师队伍,农村学校教师缺编问题基本解决,教师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六、提高待遇。全面落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相关政策,根据地域区别每月每人发放特岗津贴200-500元;农村教师任教津贴60-400元;区域贴70/150/230元三类;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金200元;农林浮动49元等。人均年增资12000元以上,全年县财政预算投入近1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