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条件放宽

29.01.2015  09:30

连缴三个月可提 无需租金发票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等三部委昨日发文: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新规定放宽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取消了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据新华社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