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姻缘再结,省科技厅与建行签署创业创新大联盟合作协议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是科技创新成果财富化的关键。为更好地推进二者互动,4月11日上午,浙江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与建行浙江省分行《创业创新大联盟合作协议》正式签约。双方将在推动国家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落地、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金融领域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等6个方面加强战略合作。中国建设银行、紫金众创小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也正式揭牌成立。
签约仪式上,省科技厅与建行浙江省分行,建行各分支机构与各创投机构、高新园区和企业分别进行了签约,初步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搭建了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有利于优选优育科技企业资源,提升区域经济活力和创新能力。
浙江省科技厅厅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周国辉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他表示,开展创业创新大联盟合作,能够缓解技术和资本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利于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为加快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引导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领域配置,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和门槛,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整合科技、金融、企业、技术等各类创新资源,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良好的平台和环境。
为此,省科技厅将引导、鼓励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园区管理机构建立科技型企业数据库,向省建行分支机构协商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客户、具有核心技术的“双创”主体以及相关上下游企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风险补偿资金等与建行浙江省分行共同组建风险补偿资金,为科技型企业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共同加快“创新券”工作的推广,推进科技型企业投贷联动业务,推进科技成果创新和推广应用。
实际上,除了《创业创新大联盟合作协议》,在探索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上,近年来浙江已经作了很多尝试和创新。比如设立引导基金“四两拨千斤”,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2016年设立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总规模达20亿元,重点用来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发展。此外,商业银行还成立了专门为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就对科技中小企业实行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和单独专项拨备政策等“五个单独”的差别化监管政策。同时,浙江开展了专利权质押、融资周转金、集合贷款、债权融资等科技金融产品创新,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形成了科技与金融互动的良好局面。
(来源:浙江日报 李雅南、科技金融时报 何飘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