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创业创新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20.04.2015  11:12

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方案》(浙科发条〔2015〕2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推广应用创新券及创新方法,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由我厅牵头,会同各有关市科技局联合开展科技服务创业创新巡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内容

(一)创新券政策及操作实务解读;

(二)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解读;

(三)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政策解读;

(四)创新方法(TRIZ)培训。介绍创新方法的工具体系和应用案例,帮助企业通过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学工具的创新,提高创新效率,提升创新能力。

二、宣讲对象

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从事“创新券”工作负责人;使用创新券相关企业和创业者;各类创新载体(省级载体除外);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泛孵化器在孵企业负责人和创业者等。

三、宣讲师资

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科技部创新方法认证师资。

四、宣讲安排

(一)培训时间拟安排在4-5月份进行,每个市1天,具体由各市科技局商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确定。

(二)培训会务工作由各市科技局负责落实,师资选派、培训资料准备等由省科技厅条件处、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负责落实,省科技厅将在培训费用方面予以适当补助。

(三)请各有关市科技局于4月22日前将《培训需求计划表》(见附件)传真至:0571-87053753。

联系人:

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    戴银燕,电话:0571-87051860;

省科技厅条件处            楼新明,电话:0571-87051079。

 

附件:培训需求计划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20日附件

 

培训需求计划表

                                                    市科技局

建议培训时间

 

建议培训地点

 

预计培训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