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4-2015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浙科发外〔2016〕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国合基地的引导示范作用,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2〕301号)和《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绩效奖励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4〕10号),我厅委托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对国合基地2014-2015年度的经费投入和合作交流、业绩成效、组织管理和成果宣传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参加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5家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5年新认定的省级基地和2016年参与科技部考评的国家级基地不参与本次绩效评价)。经自我评价、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程序,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浙江国际纳米技术联合研发中心”等9家国合基地评价结果为优秀。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发活动的优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将通过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给予支持;以企业为依托的优秀基地允许申报2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园”等14家国合基地评价结果为合格。
三、“浙大网新绿色智慧城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硅产品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不合格。
请各国合基地和依托单位针对反馈评价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拓展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提升合作层次,充分发挥基地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方面的示范与辐射作用,更好地集聚国际创新资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 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绩效评价结果列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2月30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