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中国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集训营(长三角新材料产业专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集训营(以下简称“集训营”)是由科学技术部指导,科学技术部人才中心联合全国有关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共同搭建的国家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公益培养平台。集训营依托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万人计划”平台),旨在提升科技创业人才融资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集训营由“融资与企业发展”主题培训、导师团个案辅导、优秀项目公开路演及金融投资机构定向邀约等三大板块组成,针对企业融资问题进行集中辅导、训练和对接。自2013年启动至今,已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成都、天津、厦门等地举办多期专场,帮助2800余名科技企业创办人与800余人次的投资人现场对接、与2000余名投资人在线对接。
2015中国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集训营(长三角·新材料专场)(总第12期)将由科技部人才中心与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市科技局,联合浙江省科技厅、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山东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在宁波市共同举办。
一、活动对象
活动面向新材料产业(主要涵盖复合新材料、超导材料、能源材料、智能材料、磁性材料与纳米材料六大行业)中创新型企业或宁波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好的成长性并有融资需求。
参会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对企业融资有决策权。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主办:科技部人才中心 宁波国家高新区 宁波市科技局浙江省科技厅 上海市科委 江苏省科技厅 山东省科技厅 安徽省科技厅
承办:宁波甬港现代创业服务中心
合作银行:招商银行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6日-28日(26日上午8:30前签到)
地点:宁波高新区创新港会议中心(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C区8幢)
(三)活动内容(详见附件)
板块一:“融资与企业发展”主题培训。8月26日全天(时间:8:30-17:00,地点:创新港会议中心四楼高新厅)。含企业融资法律实务及案例解析、企业资本运作及融资方案、企业融资路演策略及投资人选择等专题。
板块二:导师团个案融资路演辅导。8月27日全天(时间:8:30-17:00,地点:创新港会议中心四楼1号会议室、二楼6号会议室)。按行业分为2组,每组辅导约25个项目,并择优选出12个项目参加板块三的公开路演。拟参加板块三公开路演的企业须参加板块二的个案辅导及选拔。
板块三:优秀项目公开路演+投融资对接。8月28日下午(时间:13:00-18:00,地点:创新港会议中心四楼高新厅)。优秀项目公开路演,资深投资人进行现场点评,现场全体投资人(约50家一线金融创投机构)现场邀约与对接。活动将选出最具投资价值、最具成长潜力、最具创新魅力项目各1个,颁发奖杯和证书,所有参会企业均可观摩及与投资人自由对接。
三、报名方式
(一)企业报名
报名企业登陆集训营官网(http://www.italents.cn/jxy/)在线报名,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发送反馈邮件。如遇系统填写困难,可下载附件报名样表(附件1、附件2)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进行报名,为确保报名成功并及时收到反馈,请尽量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在线报名成功后无需邮箱重复报名。拟参加版块三公开路演的企业(观摩企业除外)须报名参加板块二的个案辅导和选拔,并于8月21日之前上传或发送路演PPT初稿(限5M以内,PPT请参照附件2的项目提交申请表中内容制作)。
(二)请各报名企业按照上述报名方式报名后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陶伯进,电话:0571-87055403,传真0571-8705403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活动不收取费用,食宿及交通自理。
四、后续支持
(一)在集训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创办人,符合条件的推荐到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参评。优秀项目将优先获得宁波市科技计划、宁波市天使投资基金、宁波市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补助及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科技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在集训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企业优先获得招商银行“千鹰展翼”计划的信贷扶持及金融服务。
(三)在集训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才优先受邀参加科技部人才中心举办的“科技创新CEO特训营”及其他培训项目。
(四)集训营活动期间,由宁波甬港现代创业服务中心把征集的所有科技企业投融资项目进行梳理汇编,再做进一步的投融资对接。
五、咨询电话:
宁波甬港现代创业服务中心 杨仕龙 0574-87915090
傅金辉 0574-87915086
科学技术部人才中心 宁 晔 010-68598046
张婧瑶 010-6859835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陶伯进 0571-87055403
附件:1. 企业报名表 (所有报名企业填写)
2. 项目提交申请表 (报名板块二及有融资意向的企业填写)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