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12.06.2015  12:35
              中央编办于2015年3月27日印发《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编办发【2015】15号)文件,明确把福泉市列入全国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改出成效、改出特色,我市从多方面抓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当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涉改部门要大胆尝试、先行先试,抢抓改革机遇。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本次改革重点将从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市场监督、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规划等领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将着力解决权责交叉、重权轻责、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的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市委、市政府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委改革办,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城管局等部门主抓,各涉改部门各负其责,定期召开改革会议研讨。当前,召开改革专题会议5次,征求意见3次,已经初步通过了《福泉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吃透改革精神,明确改革方向,梳理汇总了即将赋予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权力清单,待考察学习结束后作相应修改并组织实施。


  三是严格审查,厘清权力。我市涉改职权部门清理上报行政处罚事项2365项、行政强制事项132项。根据改革需求,同时便于工作开展和管理,安全生产、国土资源、教育、计生等方面暂不纳入综合执法,同时,公安交通、环保、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也暂不纳入综合执法。通过梳理汇总,改革工作小组拟纳入改革的行政处罚事项1968项、行政强制事项83项,最终结果还需报专题会议通过审定。改革完成后,职权部门不再行使纳入改革的行政权力,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执法。


  四是借鉴经验,推进改革。先进地区的部分县市已做改革前期工作,并取得一些成功经验,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定于6月初派5名人员到浙江省海宁市、嘉善县实地考察学习,汲取先进工作经验,思考存在的问题,减少“走弯路”,一改到底,加速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五是严明纪律,强化监督。鉴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改革强度大等问题,明确要求各涉改部门及人员要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不懈地继续抓好改革期间的执法工作,防止出现监管不力、监管失控等影响改革的因素,为改革试点工作夯实后勤保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