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简化矿业权审批程序

10.12.2015  23:33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为进一步简化矿业权审批程序、减轻企业负担,自2016年3月1日起,《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评审和实施。

  福建厅明确,3个方案合并编制,作为三大章节统一在同一份报告中,报告名称统一为《XX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建筑石料矿山地质报告与3个方案合并编制,原地质报告及3个方案内容分别作为报告的四个章节,报告名称统一为《XX矿山地质报告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地热、矿泉水矿山只需编制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