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立法工作情况综述
2014年,省法制办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年初苏树林省长关于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批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完成2014年立法工作任务,全年提请省政府常务会通过地方性法规草案20项,省政府规章
17项,超额完成年度立法计划,是我省历年来完成立法项目数量最多的一年。
一、完善市场经济领域立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为了规范和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体制,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为了规范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条例(草案)》;为了贯彻实施新出台的《旅游法》,推动我省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为了规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二、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召开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研讨会,总结2000年以来生态省建设的法治经验,分析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现状,研究和探讨生态省建设立法、执法等具体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水资源条例(草案)》;为了维护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为了加强海岸带管理,合理利用海岸带资源,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管理条例(草案)》;为了加强闽江流域管理,改善闽江流域生态环境,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闽江流域管理条例(草案)》;为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行为,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水文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
三、加强社会建设立法,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边防治安管理秩序,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了应对我省严峻毒品违法犯罪形势,细化我省禁毒具体工作规范,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禁毒条例(草案)》;为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规范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工作,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违法建筑查处条例(草案)》;为了促进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为了加强对公共游泳场所的管理,保障游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
四、强化保障民生立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为了调整完善我省生育政策,对单方为独生子女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等问题作出规定,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为了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
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五、加强国防建设立法,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国防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为了加强国防建设,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国防动员条例(草案)》;为了促进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修正案(草案)》;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六、强化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立法,建设服务型政府
为了加强全省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为了深化本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委托行为,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实施规定》;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为了推动我省安全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国家安全工作若干规定》。
七、推进闽台交流合作和维护法制统一方面立法
为了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草案)》;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提请研究通过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废止福建省闽台近洋渔工劳务合作办法(草案)》和提请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决定》。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开局之年,省法制办将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研究“新常态”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的衔接,更好地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确保完成《省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