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0月1日起禁行高污染车辆 淘汰黄标车有补助

10.09.2015  11:34

  10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全天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详见9月8日杭州日报都市新闻版),这两天,有不少读者致电大众热线咨询新规的详细信息。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整理了6条关于高污染车禁行的热门问题,给大家做参考。

  如果你想知道,你的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是否属于可以获得补助的范围?可以登录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 www.hzepb.gov.cn ),输入你的车牌号和车架号后六位进行查询。相关政策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市环保局:88318153;市交通局:12328;市公安交警局:88945680。

  1、什么是“高污染”车?

  高污染车辆是指未取得各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绿色环保标志的所有机动车辆,不但包括排放标准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和达不到国Ⅰ的汽油车(也就是俗称的“黄标车”),还包括因无法通过排气定期检测等原因而未取得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

  根据国家机动车减排核算系数,以NOx为例:一辆黄标小客车相当于24辆同类型国Ⅳ小客车辆排放量之和,而一辆黄标重型柴油货车的污染排放量又达到黄标小客车的50余倍。

  2、全市实行高污染车(含黄标车)禁行后,是否所有的道路都不允许通行?

  杭州市域〔含三区四县(市)〕道路,全天禁止高污染(含黄标车)机动车辆通行。

  3、高污染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处罚?

  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一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处1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二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定性,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受限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行驶被处罚后,非浙A号牌车辆,现场民警将会责令其以最近路线驶离杭州市域;浙A号牌车辆,现场民警将责令其以最近线路驶回居住地。

  4、环保标志未取得或未携带怎么办?是否要处罚?

  交警部门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处罚,“机动车取得但未放置环保标志上道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5、对于营运性质的高污染车如何处罚?

  如果是货车,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按照超期年审处以最高2000元的行政处罚。如果是客车,交通运输部门对其吊销《道路运输证》;对已吊销、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客、货运车辆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交通运输部门按非法营运处理,处以3万元至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6、“黄标车”淘汰后有补助吗?

  2005年以后注册且在2015年12月31日前报废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柴油“黄标车”,可以得到补助,逾期办理没有补助。

  根据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有关政策规定,超过8年或10年以上且未达到使用年限提前报废的半挂牵引车、重型平板车以及中型货车,报废时均可享受国家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