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治疗皮藓“特效药”竟由花椒制成?成本不足一元

09.06.2017  15:52

  近日,永嘉的朱先生皮癣复发,苦不堪言,听说永嘉珠岙村处一家零售店售有治疗皮癣“特效”药水,并宣传祖传配方一喷显效,便购买了两瓶“特效”药水。结果使用时不仅皮癣未恢复,喷洒处的皮肤反而开始发红发痒。朱先生一怒之下投诉至12315。
  接到投诉后,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瓯北分局执法人员立刻出发赶往现场,在一个仅4到5平米的房间到处张贴专业治疗灰指甲、各种脚气类、癣类的皮肤病等字眼,而所谓的“特效”药水瓶身除了标有特效癣清、特效脚气王字眼并无其他任何生产日期、生产商标等标签标示。商家也无法出示《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药品购进发票、验收台账等相关证明。当执法人员问起药品出处,经营者邓某支支吾吾表示自己也不清楚,仅有一联系方式,执法人员对现场药品进行暂扣后,联系上邓某提供的药品“上家”,赶赴到联系地点。
  到达药品加工点现场时,还有两名工作人员仍在进行配药活动。当执法人员问到特效药的成分时,制药者翁某的回答让人大跌眼镜,所谓的特效脚气王和手足抑菌液都是从淘宝购进药品进行稀释再自行装罐,而特效癣清仅是用艾草、花椒、醋调配置而成,成本一块钱不到,不仅起不到任何治疗作用,盲目使用还有可能加重病情。执法人员当即扣押特效癣清9瓶,特效脚气王2瓶,手足抑菌液4瓶,无标签水剂2瓶。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假药和按照假药处理的药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只要生产、销售假药就涉嫌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涉嫌无证经营及经营假药,该案已移送临公安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