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大步走向共建共享

09.02.2015  17:34

2014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省份 系列报道之浙江篇

 
社区治理,大步走向共建共享

社区,一个可以精彩的广阔平台。
近年来,浙江始终坚持把城乡社区作为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的重心,下沉资源、服务、管理到基层,不断加强社区人财物保障,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引导基层形成多元融合治理模式。

服务设施互为衔接

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城乡社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以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全省各地把社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城乡社区布局规划,以规划为引领,投资新建、整合改造、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等建成了一大批社区服务设施。目前,全省累计建成96345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76个,覆盖89个县(市、区),96345全省“联网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地实施中;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总面积243万平方米,平均超过700平方米;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9000个,覆盖90%的村,总面积1000万平方米,切实有效地形成了功能互补配套、覆盖全省城乡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服务设施体系。2011-2014年,仅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就投入9.95亿元,在此带动下,全省各级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村集体资金等加大对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投入。

社区服务精准有效

充分依托社区服务设施,以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为方向,加快发展政府公共服务、市场便民服务和居民互助志愿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服务下沉,在城乡社区全面推行“一站式”、代办制、组团式等服务方式,面向群众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计生、文化教育、居家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在保障城乡社区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在杭州、宁波、温州等大中城市,建立了40余个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示范型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面向辖区居民提供心理干预、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训练等专业性强、社区层面难以普遍开展的服务。在农村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现全省乡镇“连锁超市”全覆盖,全省26881个村开设了31692个便利店。进一步规范96345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运营和服务,下发了《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运行规则(试行)》,推进呼叫号码、机构标识、硬件标准、软件功能、服务项目及流程等“五统一”,促进平台之间、服务资源、管理资源“三整合”,逐步推进96345热线服务向农村地区覆盖,全省城乡居民足不出户,只要拨打96345热线,就能享受便捷优质快捷的服务。目前,全省96345累计话务量超过2000万人次。

社会工作蓬勃发展

积极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依托社区工作者队伍,把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理论教育、实务训练、专业运用等激励机制,引导各地出台社会工作师津贴政策,杭州市对取得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区工作者给予每月200、400元的津贴,宁波、嘉兴等地开展“功勋社工师”、“南湖百杰”等评比,给予政府特殊津贴。目前,全省2.4万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社会工作师2717人、助理社会工作师5610人,持证率35%。温州、嘉兴等地组织开展地方“社会工作员”培训考试,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为加快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指导各地通过建设资助、开办经费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全省城市社区建立了1800多个社会工作室,鼓励组建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进入社区服务。从2011年开始,省民政厅连续两次举办全省社区社会工作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和交流,两次编辑出版《浙江省社区社会工作案例选》,引导广大社区工作者把专业社会工作运用于社区矫正、青少年、婚姻家庭、养老服务、社区发展等领域。

减负增效全面推进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社区)机构牌子多、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等“三多”事务负担过重问题,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清理整改工作,明确把村(社区)“三多”事项清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块“试金石”。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带头到村(社区)调研,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全面开展清理,大幅精减压缩,更好服务群众。省民政厅深入全省各地村(社区)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起草了解决村(社区)“三多”事项的初步方案和村(社区)工作清单,会同省委办公厅做好省直单位涉及村(社区)“三多”事项梳理摸底、征求意见等工作。2014年9月底,省委部署开展村(社区)“三多”事项清理整改工作。目前,全省村(社区)门口挂牌统一只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组织等“3+1”块牌子,省直单位针对村(社区)考核评比从22项精减为5项,创建达标从85项精减为9项,从严控制,逐步减少甚至取消。各地在严格执行省委要求的基础上,把村(社区)盖章证明、工作台账等进行一并清理,建立健全村(社区)政府工作“准入制”等长效机制,切实为村(社区)减轻事务负担,腾出更多的精力服务居民。

“三社联动”活力迸发

近年来,浙江在创新社区治理中,通过降低参与“门槛”,畅通参与渠道,激发社会活力,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为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2014年省民政厅率先全国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确定23个县(市、区)作为“三社联动”示范观察点。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结合制,指导各地通过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资金支持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设立社区公益基金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目前,全省8万个备案社会组织活跃在城乡社区一线,参与提供社区服务,化解社区治理难题。在杭州、宁波、温州等地产生了一大批看得见、摸得着、居民受益大的“三社联动”成果。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2013年,省民政厅下发了《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明确把外来人员纳入选民登记范围,畅通居住在本社区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参选渠道,取消不在外省户籍地参选证明。创设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并改革代表产生方式,规定驻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可以推选产生自己的代表。积极开展城乡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总结推广杭州市上城区“湖滨晴雨”、余杭区城乡社区议事协商、象山县村务会商、温岭市民主恳谈等做法,实行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努力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全面推进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完成全省27866个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