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审计“四个关注”提升村(社区) 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价值

30.09.2015  16:54

海宁市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加强对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审计监督,率先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经责审计纳入审计局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作为审计部门主要领导的担当项目。6月份以来,审计局已经完成了对3个村(社区)5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在试点过程中,结合村(社区)的个性化特征,突出审计重点,初步探索出了特色较为明显的村(社区)负责人经责审计新模式,拓宽了审计监督职能。

一是关注决策程序,强化重大事务管理。随着城市有机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一系列扶持发展村级经济政策的实施,村(社区)征迁补偿、专项扶持补助、标准厂房出租收入的资金规模较大,针对固定资产建设、对外出租、对外投资、资金拨付等重大事务,审计重点关注决策程序中村(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检查有无未履行民主程序作出决策的情况,督促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关注制度执行,规范费用支出管理。随着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断壮大,审计重点关注工程项目、对外投资、资金拨付等重大事务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针对大额支出审批环节和经办手续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要求强化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社区)班子、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

三是关注村务公开,保障居民监督管理。通过查看村务(政务)公开栏、审阅会议记录、与村(社区)班子成员及群众谈话等方式,重点关注定期公布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营情况,了解居民对“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针对对外投资、资金拨付等重大事务公开不够到位的情况,督促要求强化村务公开,听取居民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三资”安全。

四是关注追责问责,提升经责审计价值。突出以村(社区)负责人权力运行导向,检查贯彻落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情况。强化追责问责,推动村(社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督促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