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力社保局三举措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打造“阳光社保”
31.12.2014 01:58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核实基础信息,开展专项调查。建立外伤病人委托调查制度,共调查外伤病案244起,经调查认定为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有70起。加大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工伤供养人员等的生存调查,共享公安、殡葬部门的信息。
二、建立外部检查,强化外部监管。开展定点零售药店随机检查、医保基金监管“亮剑”专项行动,双管齐下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截至11月底,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175次,对其中9家存在问题的零售药店进行了处罚;对2013年度5万元以上的事后报销医疗费用共497人次进行了发函核查,对15人次的费用报销进行电话核对,尚未发现存在假发票的现象。
三、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审核制度。加强对各类社会保险费征缴、支付、管理等环节的内控和全程监督,实现社保基金精细化管理。合理设置科室,实现“分人负责,分段管理”。建立稽核制度,定期进行业务复核。开展了以绩效为目标的医疗费用控制,在费用统计方法、绩效指标的确定上进一步统一标准。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1.12.2014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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