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促山东文物“活”起来

27.06.2016  08:38

  

  山东省文物保护百项重点工程启动暨保护利用项目签约仪式22日在山东省章丘城子崖中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地举行。 沙见龙 摄

  山东省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的渠道,鼓励并引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修缮,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给予投资者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力促文物保护工程成为文化旅游等产业的重要支撑,使其融入现代生活、惠及民生。

  山东省文物保护百项重点工程启动暨保护利用项目签约仪式22日在山东省章丘城子崖中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地举行。仪式现场,发布了面向社会推介的66个文物保护利用项目,11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集中签约。

  据山东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介绍,该工程其中包括“三孔”、泰山、齐长城、大运河世界遗产工程等18项,鲁国故城、齐国故城、城子崖等考古遗址公园和定陶汉墓等重点大遗址工程16项,三孟古建筑、坊子德日建筑群等重点文物单位保护工程29项等,项目预算总投资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仪式现场,发布了面向社会推介的66个文物保护利用项目,11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集中签约。图为签约现场。 沙见龙 摄

  据统计,近20年来山东省有1600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其中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对此谢治秀表示,以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签约和推介为契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渠道,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真正地实现文物保护,让文物“”起来。

  “文物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推介和集中签约,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山东省副省长季缃绮在讲话中强调,保护好、利用好文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文物保护百项重点工程启动,开放社会资本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将为山东文物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和活力,让齐鲁文化遗产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获批中国国家文物保护项目618个,共安排实施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项目1156项。山东全省对外参观开放的文物单位1180处,其中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成景区并开放560处,文物景区收入占到旅游业总收入4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