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对申报2016年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的普通高中进行现场评估

18.11.2016  16:40
  根据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操作标准>的通知》(浙教督〔2016〕7 号)的相关要求,受省教育厅委托,在学校申报和有关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推荐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核、现场考察等环节,我局在10月26日至11月10日期间,对我市申报2016年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的普通高中开展了现场评估。
  本次现场评估由市教育局毛伟民副局长总负责,省市督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学校管理人员、教育督导评估人员分三个小组对申报2016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的普通高中开展了现场评估。评估组分赴萧山区第十一高级中学等12所相关学校,听取了各校的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校园环境、图书馆、体艺馆、实验室和创新教室、学科教室等,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并通过听巡课、召开座谈会、电话征询、现场查核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学校有关情况信息。在此基础上,对照《浙江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操作标准(修订)》的16条指标条目和有关评估工作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综合评议。最后评估组在汇总这些情况后,由组长代表评估组向学校反馈评估情况。在肯定学校所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就每个学校创建特色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细致分析,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顺利完成现场评估工作。
  省特色示范高中的创建给我市普通高中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动力,我市将以省特色示范高中为平台,以创建为重要抓手,不断更新观念、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积极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