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湿地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02.07.2015  13:04

  6月30日,《磐安县湿地保护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在金华举行,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省自然博物馆、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省湿地研究中心、省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中心和省林业厅、金华市林业局以及磐安县政府有关专家和领导参加会议。

  专家组听取编制单位有关《规划》介绍和审查文本后,认为磐安县充分结合区位优势,编制了湿地保护体系、管理体系、优先行动等规划,内容系统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湿地保护政策和相关规范,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评审会后,磐安县政府副县长陈新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修改完善。要认真采纳吸收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磐安生态功能定位和保护优先、刚性原则,做好与环境功能区划、生态旅游规划等重要规划对接,进一步完善规划,确保规划具有较高的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要严格执行规划。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参谋指导作用,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充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确保规划的延续性。三要认真实施规划。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大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全力实施湿地规划的建设任务,不断增加湿地面积,拓展湿地生态功能,真正使湿地成为城乡居民供水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广大游客休闲养生地。(磐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