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多元化推进森林保险制度
加快推进森林保险制度是深化林业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有效转换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磐安县以“多一份责任,保一方平安”为主旨,把森林保险纳入林业现代化建设轨道,强化政府主导,积极探索开发,合理预算投入,增强风险防控,在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建设中发挥中了很好作用,也为实施“生态富县、生态富民”战略系上了一条“安全带”。
一、政府主导,强化政策支持。 一是坚持部门搭台。磐安县林业主管部门始终把森林保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林业年度目标任务一起谋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加强组织领导,负起责任担当,积极协调沟通,探索开发险种,切实把森林保险作为林业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二是坚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融媒体及传统宣传方式,深入宣传森林保险的重要意义,在突出政府主导的基础上,让更多的林农、业主、合作社、林业经营企业参与进来,编织一张更大的森林保险网。三是坚持财政托底。“投小钱,保大安”“我出钱,你受益”,在县领导及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每年财政预算投入100多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林木火灾保险、经济林保险、古树名木保险、野生动物伤害保险、护林员意外保险等保险项目,使森林保险有很好的财政托底支撑。
二、险种多元,拓宽保险领域。 一是巩固政策性保险。生态公益林林木火灾险,生态公益林是生态建设重要屏障,每年投入41.98万元,为932954亩公益林投保,总保险金额41982、93万元,投保面积占森林面积的64.3%。经济林保险,为磐安县盛林农业专业合作社、磐安县南谷生态农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20万株香榧投保,总保险金额4000万元,主要对异常天气、地质灾害等原因引起的苗木死亡进行赔偿。二是落实紧要性保险。主要是人生意外险,投入4.0735万元,为全县129名护林员进行了投保,同时以县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乡镇为投保单位,分别为300名扑救队员进行了投保,为专职人员在护林巡查、紧急扑救时发生的意外伤亡提供一份保障。三是开发创新性保险。古树名木保险,经林业主管部门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于2019年敲定了全省古树名木保险第一单,现每年投入9万元为古树公园中的680株古树名木投保,总保险金额3700万元,一方面用于古树名木倾倒、倾斜、蛀干、枯萎、折损等施救赔偿;另一方面用于古树名木发生倒伏、落枝等原因导致的生命财产意外赔偿。野生动物伤害保险,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加大,野猪种群不断扩大,与人争林、争地现象日益突出,举报电话长年不断,经充分研究探讨,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促成野生动物伤害保险落地,投入5万元,对野猪等大型动物和蛇类伤害人身及农作物进行赔偿。
三、合作共赢,增强化险能力。 一是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根据不同险种,磐安县林业主管部门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等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公司进行了合作,开展多元化保险业务,在传统政策性保险基础上,开发了符合新时代林业发展的保险品种,实行政府、人民群众和保险公司的多极共赢。二是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各保险公司都建立了“365天营业,24小时接报”制度,接到报险后都会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处理赔偿。针对古树名木救护等一些特殊险种,林业主管部门会同专业公司第一时间提出救护方案,落实救护措施,根据救护投入给予赔偿。近三年来,各保险公司已对40多起案件进行了合理赔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保险在于保障,防范才是防患。加强防险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及专业人员的防险意识,正确应对森林防火、经济林培育、古树保护、野生物保护等方面遇到的突发事件。加强监测预报,通过电视、广播、微信、浙政钉等及时发布森林火险、极端气候、野猪危害等信息,提早落实应对措施。加强巡查督查,护林员按照要求开展隐患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县林业主管部门及乡镇会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及时开展督查,确保不发生较大险情或事故。
(磐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