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三举措”确保投资完成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4.10.2015  12:33

  为确保全县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5.8亿元,实现增长15%以上目标;省“411”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市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0%以上,开工率达到100%。结合全县开展的“比学赶超”竞赛活动,磐安县在全县开展扩大有效投资百日竞赛活动。
  一是实行月度排名制度。9—12月份每月将对乡镇、部门投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由县发改局、统计局组织实施。二是实行考核制度。对考核前7位的乡镇和前10位的部门予以加分,最高加0.35分,未能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部门,扣0.2分;此项加扣分列入“比学赶超”考核加扣分。三是实行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跟不上时间要求的最后3个乡镇和3个部门,由县政府领导进行约谈。(磐安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