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出台操作意见助推乡村全域旅游
14.06.2016 18:56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磐安县休闲养生旅游“1号产业”的发展,助推政府、农村集体、农民个人多头投资乡村旅游产业,拓展农村和农民增收渠道,磐安出台了《关于乡村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有关问题的操作意见》。
近年来,磐安县休闲养生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农村、农民兴办乡村农业观光旅游业方兴未艾,磐安市场监管通过规范登记注册,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愿联合、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组织优势,激发多元积极性,形成聚合效应,有效推进“全域旅游”快速健康发展。为便于乡村旅游业的管理与营销,统一核定合作社名称为“磐安县+村名(或其他字号)+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核定为:为成员提供土地流转、旅游项目开发服务;本合作社所有的旅游、餐饮、住宿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初级食用农产品和工艺品销售。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模式,是创建“全域旅游”的有力推手,村或乡镇有登记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需求的,磐安市场监管专门人员提供材料起草,章程规范,表格填写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同时,安排相关科室在证照办理、经营场所规范、制度制定、品牌创建、农家乐标准化等方面提前介入,主动指导。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4.06.2016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