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资格确认等事项不再收户口簿等材料

16.11.2017  16:28

随着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迅速向纵深推进,近段时间以来,杭州着力推进数据共享,力争实现四大领域数据项的杭州市全域共享,加速推进“最多跑一次”。日前,杭州市第二批取消的个人办事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公布,11月20日起,局在受理公租房资格确认等四个公民个人办事项时不再收取居民户口簿等七份材料。

今年以来,局高度重视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坚持效果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以实现办事需求真正“跑一次”为深化改革目标,不断拓宽便民服务,提升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住保房管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使办事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尤其在大力推进“简化办”改革过程中,主动加压、自我革命,减证明、减层级、减材料,切实把公民个人办事事项改革落到实处。

根据市编委办“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工作推进会和对接会精神和部署衔接,局积极推进杭州市第二批个人办事事项所需证明材料的取消工作,从11月20日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公有住房出售确认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四个公民个人办事项所涉及的“居民户口簿;婚姻登记信息记录;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标准地名、门牌使用信息;土地年收益合同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七份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也就是说,办事群众到局办理上述四项个人办事项时,不再需要提供这七份书面材料了。

此外,局正在积极推进第三批个人办事事项所需证明材料的取消工作,通过“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走路”的方式为公民个人办事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