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硕士离婚后财产起纷争 几经调解终尘埃落定

03.11.2014  22:48

  中新浙江网11月3日电(见习记者张骏 实习生邵晓鹏 通讯员沈毓明)两硕士张某和温某离婚后未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双方为在浙江湖州吴兴区某小区房产的分割诉诸法院,但温某反悔调解协议,张某撤诉并再查温某婚姻期间的财产。近日,在浙江湖州吴兴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

  据了解,张某和温某是两位硕士,经网络认识、恋爱,并于2010年2月11日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但网恋的浪漫并未成就恒久的婚姻。2013年10月29日,双方还是在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了,但并未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

  起先,双方为坐落于于湖州市吴兴区某小区房产的分割诉诸法院,但在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那一刻,温某又反悔,张某气愤之余撤诉并再查温某婚姻期间的财产。

  2014年7月30日,张某再次起诉温某,认为吴兴区某小区的房产和安徽省某市的房产均属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

  2014年9月1日,承办法官通过一天的庭审,查明了事实,并耐心的作了针对性的释法明理。

  鉴于两硕士知识分子容易把简单的事实复杂化的特点,沈法官引导当事人把复杂的思维过程简单化,把双方期待的结果和法律范围内的可能结果作比较,终于使双方听取了法官的建议,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最后,沈法官陪同双方当事人字斟句酌查看调解笔录,多次修改笔录,耗时一个多小时,调解书终于定稿,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