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负责人赴美参加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30.07.2018  14:38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作用日渐突显。知识产权纠纷已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重要表现形式。为打造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活跃、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强的企业,我厅自去年开始针对全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组织相关单位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等知名院校、企业与律所进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浸润式学习,以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业家知识产权意识,补齐我省高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缺意识缺人才缺手段”的短板,助力我省企业海外研发布局。今年11月我厅拟于组织第二期赴美国的知名院校、企业与律所进行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研修对象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负责人为主,聚焦于信息通信、智能制造等领域,同时吸收部分省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骨干和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时间与地点

初定2018年11月上旬,采用国内预培训、赴美国知名高校与企业参访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内预培训1天,美国培训14天,回国后总结研讨1天。

三、培训内容

(一)中美经贸概况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对比;

(二)中国企业的美国知识产权维权策略;

(三)高科技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如何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和贸易纠纷;

(五)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六)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利用;

(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八)企业海外并购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九)商业秘密的保护;

(十)科技成果商业化中的知识保护问题;

(十一)品牌保护和知识产权转让机制;

(十二)实地访问美国知名高校和企业,学习知识产权的具体应用。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预计65800元/人(含培训费、住宿费、国际机票费、签证保险费、伙食费等)。派员单位承担28000元/人,剩余部分由省财政承担。

五、材料提交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培训报名表》(附件2),于8月15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于8月27日前提交单位签章的《出访同意函》(样式见附件3)原件、地市外办预批同意函原件及其他护签材料(因公出访人员请参照附件4。企业出访人员请参照附件5)。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韩田甜、严晶

电话:0571-87992081、87978029

传真:0571-87996061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4楼

邮箱:[email protected]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郑寅

电话:0571-87054006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徐小军

电话:0571-87054812

附件:1. 培训行程(拟)

附件:2. 部分培训导师简介

附件:3. 培训报名表

附件:4. 出访同意函(模板)

附件:5. 因公人员赴美护签材料填写说明

附件:6. 企业人员赴美护签材料填写说明

附件:7. 美国个人信息登记表

附件:8. 中英文简历

附件:9. 因公电子护照个人资料登记卡

附件:10. 浙江省因公电子护照信息采集点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26日

拟认定2018年省专利示范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厅
2018年省专利示范企业复核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