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政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12.12.2014  14:42

  12月4日,在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济宁市政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济宁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主题,听取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研究做好济宁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两位市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围绕“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进行了发言。


  会议指出,依法行政是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出了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从更高层面理解、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管辖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执法层次,从源头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健全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法执法、趋利执法现象的发生;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建立完善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制度,大力推行执法告知、说理式执法、开门审案等柔性执法新模式,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强化执法监督,拓展监督渠道,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行政问责,更好地发挥行政监督的预防、补救和改进作用。


  济宁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周洪,市政府党组成员张继民、周凤文、杜昌华参加会议;副市长吴霁雯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