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锅爆裂被烫伤 消协调解获赔偿

20.05.2015  20:03
本报合肥讯(徐志宏 记者洪敬谱)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天长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该市消协调解了一起因砂锅爆裂导致消费者烫伤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1634元的人身伤害赔偿。
  4月21日上午,天长市消费者瞿先生来到该市消协投诉,称其一周前在一家超市以7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个陶瓷砂锅。4月20日,煲汤时陶瓷砂锅突然爆裂,满满一锅热汤将瞿先生姐姐的左小腿至脚面烫伤。瞿先生认为,购买的砂锅第一次使用就出现爆裂烫伤事件,质量肯定有问题,于是在烫伤当天来到该超市,要求商家对其家人遭受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并退货,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无奈之下,瞿先生投诉到天长市消协,希望消协维护其合法权益。
  天长市消协受理该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并找来了超市负责人,向他们宣传了《消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以及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相关规定。
  经天长市消协的调解,该超市退还瞿先生购货款及其姐姐的医疗费等共计1634元,并向消费者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