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土资源厅关于对G20峰会核心区矿山开展粉尘防治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12.07.2016  01:12

杭州市、湖州市、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今年第二季度以来,省厅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矿山粉尘防治专项督查以及不定期的暗访和抽查,发现一些矿山存在粉尘排放不达标、粉尘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防尘防治台账管理不规范、矿容矿貌脏乱,个别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确保G20峰会核心区矿山粉尘排放全面达标,保障G20峰会的环境质量,决定对G20峰会核心区内的19家矿山实行粉尘防治省级挂牌督办(核心区内另外8家矿山因已关停或处于基建期不列入本次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督办矿山名单

  详见附件1。

   二、挂牌督办要求

  (一)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粉尘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矿山粉尘防治责任和义务,全面落实矿山粉尘防治各项措施。

  (二)督促矿山所在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按照每周现场检查一次的频次,对挂牌督办矿山进行粉尘防治效果达标检查评价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限期一周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一律停产。

  (三)督促19家矿山企业在8月23日至9月7日期间全面停产。

   三、挂牌督办期限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9月7日止。

   四、其他要求

  各有关市国土资源局要将G20峰会核心区矿山粉尘防治省级挂牌督办周报表(详见附件2)汇总后,于每周五下班前报省厅矿产开发管理处。

  省厅联系人:袁航    联系电话:0571-8887788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G20峰会核心区矿山粉尘防治省级挂牌督办一览表

              2. G20峰会核心区矿山粉尘防治省级挂牌督办周报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7月11日

        附件: 浙江国土资源厅关于对G20峰会核心区矿山开展粉尘防治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