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03.08.2015 13:17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市、县(市、区)安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修订以后的《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内容,结合我省近几年工作实践,我局对原来实施的《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两个细则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你们征求意见。 请各市安监局汇总下辖县(市、区)安监局和矿山企业意见后,于2015年8月13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和电子文档反馈给省局矿山处。有关矿山安全评价机构、矿山开采设计单位、检测检验单位也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反馈意见。 联系人:杜良浩 电 话:0571-87053079,传真0571-8705304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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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2015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