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在诸暨召开
9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在诸暨市召开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回顾总结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金根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矿管处处长,部分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金根副厅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当前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张金根副厅长要求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切实抓好监管工作,通过矿产督察倒逼矿产资源管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良好秩序。
着重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落实日常巡查制度。 要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所“排头兵”的作用,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制止、报告并督促整改。
二、是要强化矿山储量动态监管。 要严格落实“六统一”要求,动态掌握矿山合理开发利用情况。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和问题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要提升矿产督察成效。 要加强矿产督察员队伍管理,提高矿产督察的针对性。要切实做好矿产督察“收关”工作,严格整改验收,确保问题能够整改到位。
四、是要用好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 要加强对矿业权人公示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管名单、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的列入移出机制和社会公众举报受理机制。
五、是要推动地矿信用综合监管。 要严格落实地矿信用体系相关制度要求,加快实现地矿“大数据”整合。建立矿业权人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机制,积极推动将地矿信用监管纳入当地社会诚信体系,实现多部门联合奖惩。
六、是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管。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压实矿业权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机制。加大绿色矿山和粉尘防治监管力度。
七、是要抓好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要重点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八、是要落实监督管理共同责任。 要健全完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制止、核实与查处机制,积极推动日常巡查与乡镇综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快建立社会舆论监督和公众举报受理机制。
九、是要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和保障能力。 要积极探索信息数据自动化采集、视频系统在线全过程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在年度部门预算中要落实资金,保障各项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会上,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绍兴市、长兴县、兰溪市、常山县、青田县作了交流发言。
厅矿产资源储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