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获江苏省代理省长提名 李学勇辞职(图)
30.11.2015 11:55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石泰峰,男,汉族,1956年9月生,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 现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1974年高中毕业插队,1975年10月至1978年9月在山西机床厂工作。 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198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师从著名法学家沈宗灵教授,1985年06月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年任河北宁晋县县委副书记。 1990年起先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副主任、主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主任,中共中央党校校委委员,中共中央党校组织部部长(其间:1991年至1992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01年07月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年09月任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08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1年10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06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国家图书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依法治市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福州大学兼职教授、广东省涉外投资协会高级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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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015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