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16年浙江省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的通知
浙知发保〔2016〕26号
杭州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重点企业(行业)专利保护联系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知发法〔2014〕25号)要求,经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认定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16年浙江省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时间自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
希望各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联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各联系单位要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附件:2016年浙江省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名单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
2016 年浙江省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2 | 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
| 3 |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 4 | 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 5 | 志远科技有限公司 |
| 6 | 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
| 7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8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
| 9 | 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
| 10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0月1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