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11.04.2017  22:01

浙知发发〔2017〕6号

各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省(部)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4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局通知精神,我省项目参加评选的主要推荐渠道包括:省知识产权局,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副省级城市杭州、宁波除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此外,还可以通过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等其他多种渠道推荐。

二、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主要从首届浙江省专利奖获奖项目中择优产生,届时我局另行通知有关单位组织项目专利权人按照国家局要求,向我局提交项目资料,由我局统一向国家局推荐。

三、通过省局以外渠道推荐的项目(附件2),请各市知识产权局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申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确保足额推荐,并按照国家局要求,将有关材料报省局审核,符合参评条件的由我局统一向国家局推荐报送。

四、各市(杭州、宁波外)可择优向省局推荐1项外观设计专利,并按照国家局要求,将有关材料报省局审核,由我局统一向国家局推荐。

五、同专业领域2名院士共同推荐的发明专利,可按照国家局要求,将有关材料直接报省局审核(也可通过各市知识产权局和省级有关单位转报省局),符合参评条件的由我局统一向国家局推荐报送。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形式

1.推荐函1份(由各推荐单位填写),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

2.项目资料1份(用光盘存储,光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推荐单位名称),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5月10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建议采用EMS)。

2.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小燕、徐小军

联系电话:0571-87054056、87054812

E-mail: [email protected]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邮编:310006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附件:2. 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浙江省主要推荐渠道名额表

附件:3. 推荐函、材料确认表

附件:4.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5.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10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