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09.12.2016 13:12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浙知发保〔2016〕34号
各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产业实际和工作条件,及时启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调研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王 力,电话:0571-85212146。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7日
|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7日印发 |
本文来源: 科技厅
09.12.2016 1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