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知识产权宣传巡回演讲活动暨启动仪式的通知
浙科发知〔2016〕74号
各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8号)精神,扎实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更好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省科学技术厅、司法厅、知识产权局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底联合开展2016年知识产权宣传巡回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助力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四、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7月31日
五、活动组织和要求
(一)各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于4月19日前将宣讲活动负责人、联系人名单(附件1)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并上报辖区宣讲活动内容需求、时间安排(附件2)。活动期间,各市要结合当地经济特点与需求,组织主题鲜明的专场宣讲,并积极收集企业知识产权需求。
(二)各市及义乌市要紧密结合我省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明确区域内重点服务企业3-5家(附件3),由知识产权讲师团为其提供公益类知识产权一对一服务。
(三)各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落实本地区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四)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根据各市宣讲活动安排,配合各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组织协会成员积极参加宣讲活动。
(五)省律师协会要根据各市及义乌市宣讲活动计划和内容,组织知识产权律师讲师团做好人员安排与宣讲对接工作。宣讲活动可以采取讲座、走访、培训等多种形式。
(六)宣讲活动期间,讲师团所提供服务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各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组织当地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宣讲活动;省律师协会要及时上报宣讲活动信息,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六、启动仪式
(一)时间
4月20日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浙江省科技厅五楼科技会堂(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行政中心四号楼)
(三)内容
举办2016年知识产权宣传巡回演讲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
首场宣讲主题为:涉外知识产权(专利)维权策略。
(四)参加人员
省科学技术厅、司法厅、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领导,各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律师协会负责人,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律师代表,企业代表。
(五)其他事宜
请各参会单位于4月19日前将启动仪式参会人员名单回执(附件4)报送省知识产权局;请省律师协会于4月19日前将参加启动仪式及首场演讲的律师名单(附件4)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请杭州市科委(知识产权局)落实杭州市内40家企业知识产权或法务负责人参会(附件4),于4月19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
七、联系人及方式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张志中 电话:0571-87056402
王 力 电话:0571-85212146
省司法厅 周晓钦 电话:0571-87755601
省律师协会 黄 妙 手机:13566052086
附件:1.宣讲活动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回执
2.宣讲活动安排表
3.重点服务企业名单
4.启动仪式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附件下载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4月18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