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巡回宣讲活动暨启动仪式的通知
浙科发知〔2015〕56号
各市及义乌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13〕22号)要求,更好服务我省企业创新发展,助推我省企业走出去,省科学技术厅、司法厅、知识产权局决定于4月下旬至8月联合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巡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优化知识产权环境 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律师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7日至8月31日
五、活动组织
(一)各市及义乌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于4月22日前将宣讲活动负责人、联系人名单(附件1)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并上报辖区宣讲活动内容需求、时间安排(附件2),活动期间,各市至少要组织一场专场宣讲。
(二)各市及义乌市要紧密结合我省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高新技术园区、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单位、拟申报专利保护重点联系企业、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明确区域内企业8-10家(附件3),由知识产权讲师团为其提供公益类知识产权评议服务,协助做好讲师团与企业衔接工作。
(三)各市及义乌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落实本地区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四)浙江省律师协会将根据各市及义乌市活动计划,指派律师讲师团成员开展相关活动。活动采取讲座、走访、培训、知识产权评议等多种形式。
(五)宣讲活动期间,讲师团所提供服务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六、启动仪式
(一)时间
4月27日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之江饭店会议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
(三)内容
举办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巡回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
(四)参加人员
省科学技术厅、司法厅、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领导,省律师协会负责人,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律师代表,企业代表。
(五)其他事宜
请省律师协会于4月23日前将参加启动仪式及首场演讲的律师名单(附件4)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请杭州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落实杭州市内40家企业代表参会(附件4),于4月23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
七、联系人及方式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张志中 电话:0571-87056402,王 力 电话:0571-85212146
省司法厅/律师协会 周晓钦 电话:0571-87755601,张民元 手机:13506845927
附件:
1.各市及义乌市宣讲活动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回执
2.各市及义乌市宣讲活动安排表
3.重点服务企业名单
4.启动仪式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4月17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 |
附件1
各市及义乌市宣讲活动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回执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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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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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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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姓 名 |
| 职务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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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4月22日前传真至0571-8705640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附件2
各市及义乌市宣讲活动安排表
单位 名称 | 宣讲需求 | 拟定时间 | 联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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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4月22日前传真至0571-8705640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附件3
重点服务企业名单
单位名称 | 服务需求 | 联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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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4月22日前传真至0571-8705640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附件4
启动仪式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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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4月23日前传真至0571-8705640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