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局五举措着力提升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

20.10.2015  18:46

  近期,台州市统计局针对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严格报表数据质量管理。县(市、区)统计局上报劳动工资季、年报表前要进行评估,未经评估确认的数据不准上报,上报季、年报表的同时须附有评估分析报告。劳资季、年报表,须经主管领导审签后方可上报。评估审核后的报表的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迟报、漏报或被上级业务处通报均视为工作失误。经主管领导审批上报的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未经上级统计部门认定前,一律不准对外提供。 

  二是加大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利用年报、上岗培训考试、统计例会等各种机会对基层劳动工资统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对未达到上岗条件的人员不准其从事劳资统计工作。 

  三是建立报表报送审核登记制度。各基层单位报送的劳动工资报表须在县(市、区)统计局进行审核登记,对审核中存在问题要求各单位查明原因并重新进行报送,同时登记各单位的报送情况,作为劳动工资统计执法的参考资料。 

  四是健全工作汇报制度。要求县(市、区)专业同志经常性向主管领导汇报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情况,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全年有总结。单独参加劳资统计会议或培训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会议、培训情况,以便贯彻落实。 

  五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做到依法不违法的同时,严格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工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定期对各单位劳资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劳动工资统计源头数据和统计调查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