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着力建立市场导向机制 增强企业“话语权”

08.04.2015  18:2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浙江省通过先行先试,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增强企业“话语权”,有效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一、深入开展“三位一体”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浙江按照把科技资源配置到企业、配置到重点产业、配置到关键领域的要求,围绕补齐“短板”、做强产业链,深入推进机构、项目、团队“三位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在纯电动汽车、现代环保装备、医疗装备、新一代网络产业等16条产业链布局建设149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把重点企业研究院建在企业、把优秀科技人才派驻到企业、把科技资源配置到企业。省政府累计资助8.5亿元,带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70亿元以上,撬动企业投入近10倍,开发了一批“杀手锏”产品,促进了产业链整体提升。按照既“”又“”、错位布局、集聚发展的理念,大力发展高新园区,每个高新园区突出1-2个特色产业,抓好产业链招商引智,促进产业链垂直整合。全省已有滨江、临江等6家国家高新区和25家省级高新区,杭州高新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5位,杭州正加快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进展顺利。目前,青山湖科技城已引进大院名校46家,其中港大研究院等12家已入驻运行,还有29家正在加快建设;未来科技城已引进各类海外高层次人才1106名,其中“国千”57名、“省千”66名。省政府出台《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把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统一纳入科技条件建设,并在新昌召开全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现场经验交流会,举办重点企业研究院成果展,以此带动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
        二、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协同创新。浙江坚持向改革要活力、向开放要资源,通过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实现企业创新主体与高校院所主力军的融合发展。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化省校合作推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创新载体平台面向浙江优势特色产业,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推进“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逐步形成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浙江还首次对企业并购、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和引进“海外工程师”进行奖励和补助,为协同创新提供核心支撑。
        三、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浙江坚持以企业为基,把创新驱动战略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举措落实到企业上,不断做强企业创新主体。2015年1月12日召开的全省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全面推进大众科技型创新与高学历人才创业,实现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跨越发展,到2017年达到3万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新常态下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转型升级的主要推动力,同时还是做强产业链的“补齐短板者”。加快培育工作已全面展开:正在加快建立科技型创业指导清单目录制度,重点培育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信息技术企业;加快推进海内外科技人员在浙创业、民间资本投资科技型创业、股本与知本相结合创业的“三创业”;加快落实把商业模式创新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加快推进各高新区、工业设计基地提供孵化、创业辅导、检测、商业模式创新培训、上市辅导等全程高效服务。
        四、为增强企业“话语权”提供制度保障。如何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浙江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多方探索:一是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鼓励和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标准,在专家咨询组中增加产业专家和企业家比例,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主体。二是建立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为主的创新扶持机制,促进企业成为技术研发投入主体。浙江省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例达到89.76%。三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促进企业成为科研组织主体。修订出台《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企业为主完成的获奖项目应不少于奖励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在一等奖中占一定比例。开展浙江省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从2月服务行动开始至3月底,长兴县创新券已经发放3192万元,兑现2750万元,带动企业科研投入约6158万元;海宁市也已为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1901张,总价值129.1万元。四是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促进企业成为技术成果转化主体。加快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建设,省级科技大市场正式启用,实行企业化、市场化运作。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市场化,2012年以来共举办4次科技成果拍卖会,共拍卖科技成果441项、成交额7.59亿元。前两年拍卖的科技成果中,60项已实现产业化,实现销售收入12.4亿元、利税2.33亿元。
        浙江的创新实践表明,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就是要释放出市场配置科技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无论是“三位一体”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发展,还是增强企业“话语权”,都需要按照把科技资源配置到企业、配置到重点产业、配置到关键领域的要求,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从而真正激发企业参与、推动、主导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