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专设残疾人公务员岗位招考工作有序推进

25.06.2015  11:42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精神,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首次设立残疾人报考的专门岗位。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残联等四家省直单位作出表率,共设立并推出4个面向残疾人报考的公务员岗位。至此,我省成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设残疾人公务员岗位的省份。

          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报考并予以高度赞誉,共有185名残疾人报名;经审核,省经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残联共3个岗位实际开考,42人通过初审并参加笔试。6月初,按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并分别由招录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日前,3个岗位的招录均已按规定程序完成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进入考察录用阶段。

          省残联高度重视此次残疾人公务员招录工作,党组书记、理事长郑瑶多次强调做好此次招录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情况摸底、考试辅导、资格审核等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圆满成功。在省残联招录岗位面试时,郑瑶亲自担任面试主评委,对入围的3名候选人进行全方位了解和把关。与此同时,省残联认真做好与省直单位的对接协调,消除用工顾虑,明确岗位需求;开展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情况摸底;做好报考人员的残疾信息核查;组织开办笔试考前免费辅导班;协调补考等各项工作。

          本次招考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招录优秀残疾人进入公务员队伍。本次招考得到了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省编委办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下步,省残联将继续大力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确保到2018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有1名残疾人就业。推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积极设定和预留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招聘符合要求的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