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党委学习研讨问责条例

09.08.2016  12:06
  “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8月5日,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厅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嘉临主持学习研讨,全体党委成员参加,局副处以上干部列席。
  在研讨中,大家表示,问责条例强化了政治意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也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胡嘉临局长要求:一是党委班子要带头学好问责条例,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将学习问责条例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二是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要联系自己和本单位本部门的思想工作实际,切实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带头践行问责条例,充分体现“有权必有责、有现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严肃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四是要勇于奉献,在面临全省道路运输管理任重道远的新形势下,要以问责条例为指导,以责任担当的态度发扬奉献精神,进一步开创行业管理的新局面。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等文件。学习研讨期间,会议传达了最近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纪检工作和“两学一做”半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问责条例学习,将党风廉政和正风肃纪的各项要求从早从细从严落实好。
  目前,省运管局已将学习问责条例等作为各支部(中心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编印了专题学习资料,提出深入学习的要求。(浙江省运管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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