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拟认定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公示
11.07.2017 08:53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浙江省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浙科发农〔2016〕224号)精神,经各市、县(市、区)推荐、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及厅务会讨论通过,拟认定“寿仙谷珍稀药材产品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等6家企业研究院为2017年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厅书面反映。
附件:《2017年拟认定浙江省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名单》
联 系 人:李金霞 李登峰
联系方式:0571-85153944,87055409
浙江省科技厅农村处
2017年7月7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11.07.2017 08:53
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条〔2017〕94号
各有关市、县(科技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浙科发农〔2017〕101号
各市、县(市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