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推进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出台了《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将行政审批及相关中介服务纳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范围,随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管理的意见》,全面推动涉批中介服务规范化和市场化改革进程。
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对照国务院常务会议“五个一律”的要求和我省新公布的省级部门权力清单和法律法规变动情况,经过查阅266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过初步清理审核,全省共有21个部门设定93项相关审批事项,与此相关设置了110项中介服务项目,其中经营服务性项目89项,行政事业性项目22项。中央法律法规设定107,省设定3项。目前已对事项收费方式、垄断程度、设定依据、项目投资等进行了梳理分类,并拟订了下一步清理规范的初步方案。
市、县中介服务市场初步形成。全省以设区市、县或市县一体设立市场实体平台63个,网上中介市场75个。尚未建立实体平台或网上中介市场的市、县(市、区)已制定实施方案。网上中介市场开通了查询、交易和评价功能。环评、能评、测绘、检验检测、认证、鉴证等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政策进一步放宽,一批甲级资质中介机构在各市、县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现场服务。通过市场竞争,降低了收费,如温州图审费用从每平方米3.5元降低到1.8元。
中介脱钩改企工作取得了进展。省属5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总体方案已经制定,20家公益类事业单位中介剥离方案已经报省编办。温州市将规模较大中介机构资产划入国资委,成立从事中介服务国资公司,完成25家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对垄断程度较高,行政审批协调机构采取进场集中监管方式,从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和收费等方面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及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分类处理原则,提出处理意见,经专家论证后,形成我省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基本目录。待国家目录公布后,做好衔接调整工作后,向社会公布。二是清理调整不合理行业管理政策。对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要放开市场准入,加快培育竞争主体。对实施地方壁垒、人为划分市场的政策要坚决清除。同时对区域雷同中介服务,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来加以规范,采取行业监管、同业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维护市场秩序。三是加快构建公平竞争的中介市场。由人力社保厅牵头研究出台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配套改革政策,加快省级部门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指导市、县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积极推动市、县中介市场建立,年底实现全覆盖。由省工商局牵头配套建设中介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市场监管,促进中介服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