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23.02.2016  18:20



  浙江检察网杭州2月23日讯 今天下午,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作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一次示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部署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长王育君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违法违纪等情况。汪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强化各级院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司法监督、深化作风建设、严肃查案问责,为高水平推进全省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汪瀚在总结过去一年我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分析研究当前形势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习总书记提出的“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论断,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四种形态”、“纪在法前”,严守“七个绝不允许”底线等中央、省委、最高检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和行动的自觉,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建设。

  汪瀚指出,各级院党组要强化履行主体责任“硬任务”、“硬责任”的意识,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中。要坚持“一案双查”,既查处违法违纪本人,又考量背后是否存在“失管”“失治”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追究,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

  汪瀚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既要严格执法司法,更要带头执纪守纪,加强自我监督。各级院党组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要以《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戒尺,强化纪律规定执行的刚性,要以基层院检察长“打擂台”活动为契机,扎实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

  加强对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和关键。汪瀚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把党内监督规定和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加强对“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要紧紧抓住司法办案的这一核心,着力提升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能力;要着力深化“四风”问题整治,严抓“两局”、“醉驾”、公车管理等规定执行和机关工作风貌;要保持对自身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按照“两个强化”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据了解,2015年我省检察机关强化办案问责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6件8人,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4件5人,其中2人党纪处分,5人检纪处分,1人作构罪不诉处理。省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工作,对11个市院和40个基层院开展专项督察4次,审查2014年以来自侦案件撤案等“三类案件”275件,核查5起网络舆情反映的司法办案不规范不文明问题,对其中确有问题的2起进行了督促纠正。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党组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每次党组会都把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和队伍建设列入重要内容。汪瀚多次强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纪检部门要敢于查案,敢于碰硬,对顶风违纪、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追究责任,真正把“一案双查”落到实处;同时,在人员编制、突出主业转变职能等方面,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

  会议以电视电话的形式召开,省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其他处级干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省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