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发布“三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14.01.2015  01:11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1月13日上午,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杭的20余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会议。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向媒体记者通报了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三项检察工作”情况,公开了海盐县环保执法人员受贿窝案、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等一批涉及三项检察工作的案例,并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当天上午,省检察院官方微博 @浙江检察 对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同步直播。
  “三项检察工作”具体指环保检察、金融检察和知识产权检察。黄生林副检察长说,“环保、金融和知识产权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和我国的国际形象”。据了解,在2014年初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省检察院明确将这三项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及时下发了推进环保检察工作、金融检察工作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等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深化服务保障“五水共治”促进美丽浙江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建立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三项检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省检察院在发布会上披露,2014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77件1230人,金融犯罪733件956人,知识产权犯罪130件192人;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65件2444人,金融犯罪980件1560人,知识产权犯罪537件937人;立案侦查环境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105件115人,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25件27人,知识产权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12件12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涉环境资源、金融、知识产权案件446件。
  黄生林表示,一年来,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相关刑事案件,严肃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重拳出击违法行为,三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浙江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的总体要求,立足检察职能,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三项检察工作,建设好、维护好美丽浙江的环境、金融和市场生态。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一处处长沈雪中,侦监、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宋立新主持。